转眼,2020已进入倒计时。
在这注定不平凡的一年里,上海房地产行业经受住了前所未有的考验。从年初因疫情导致市场“停摆”,到后来楼市重回正轨、稳步复苏,再到下半年随着疫情淡化,上海楼市整体向好,热盘持续输出,市场信心提振……
2020年,哪些楼市新政策、新规定值得重点关注?一起来看!
一、人才落户政策
01 “抢人大战”打响,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
人才,是城市发展的基础。
今年以来,上海人才落户新政“大招”连发,多种人才可直接落户。
先是9月23日,上海发布《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》,将“以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为试点,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,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可直接落户”的政策,范围扩大至在沪“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”。
这意味着,上海交大、复旦、同济、华东师大四所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只要符合基本申报条件,即可直接落户上海;博士、“双一流”硕士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。
紧接着11月以来,上海连续发布了《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》、《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》以及《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》。
这三大新政自2020年12月1日生效,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。
新政将引进人才分为了高层次人才、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、高技能人才、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、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等五大类,并对相应条件做了调整。符合要求的人才可直接申办户口,不需要排队。
二、楼市政策
01 “史上最严”征信上线,假离婚买房行不通
2020年1月19日,第二代个人征信系统正式上线。
据悉,新版征信系统涵盖方方面面,对一代进行了查漏补缺,堪称“史上最严”。
新版征信中关注度最高的一大变化是,增加了“共同借款”信息采集内容,将体现夫妻双方的负债情况。
这意味着,即便离婚,非主贷人再次买房仍属于有房有贷,离婚后也无法按照首套房、低首付的情况购房和贷款。
一句话来讲,通过假离婚来享受首套房优惠这条路再也行不通了,离婚买房首付将大幅提高。
02 70年产权如何续期,《民法典》给出答案
2020年5月28日,我国首部民法典诞生,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《民法典》从多个方面涉及外界普遍关注的住房与居住问题。其中,对于“住宅用地70年期满怎么办”也给出了回答。
根据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,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将自动续期,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由此,广受关注的70年产权续期问题,终于一锤定音。
03 《契税法》全文发布
2020年8月1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正式通过,确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
《契税法》明确了税率标准,确定契税税率为3%-5%。
同时,还针对两种情况进行了免征,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、房屋权属,免征契税;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,免征契税。
以上海为例,目前90㎡及以下住房,首套房契税按总房款的1%缴纳,非首套按3%缴纳;90㎡以上的,首套房契税按1.5%缴纳,非首套按3%缴纳。
难道《契税法》明年9月施行后,买房成本要增加?
其实不然,1%-1.5%的契税,属于优惠后的契税。而《契税法》契税的征收标准延续了原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》,并未对税率进行调整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契税法》在明确税率后还进一步指出,“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,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,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、不同地区、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。”
也就是说,地方政府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,因城施策地对楼市进行调控。
04 告别假房源、假房价“套路”,新规整治违规挂牌二手房源
2020年11月16日,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挂牌房源进行核验,并按规范发布信息。对于发布虚假房源、房价等违规行为中介,将进行惩处。
三、安居保障政策
01 上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,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新规实行
2020年5月1日起,《上海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管理办法》正式实行,此次新政对廉租住房的租金制定给予了规定。
根据新规,廉租住房的基准租金标准参照房源所在区域市场租金的80%确定;廉租住房租金在基准租金标准上下浮动20%的范围内确定,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有效期为两年。
02 共有产权房扩围,非沪籍也能申请
2020年6月2日,上海住建委官网公布关于印发《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》的通知。
此次修订明确增加一条内容,即“非本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居住证持证和积分、住房、婚姻、缴纳社会保险、缴纳个人所得税、收入和财产等条件的,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。”
共有产权房是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,以较低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,这类房子的房屋产权由政府和购房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持有。
据了解,上海自2010年开始供应共有产权房,主要面向没有经济实力买房的刚需群体,实施政府定价,购房人产权份额不少于50%。
如今,上海扩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范围,非沪籍常住人口也能申请。